福建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號 2013-04-26
根據我省地稅發票管理實際需要,經研究決定增設“福建省××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票樣設置
見下圖——
二、適用范圍
“福建省××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可適用于屬于營業稅管理范圍的各種經營項目(不含建筑安裝、銷售不動產、保險、土地使用權轉讓、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等行業),具體適用范圍由各地根據發票管理需要等情況確定。
三、發票印制
“福建省××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由各設區市地稅局、省地稅局直屬分局負責印制。
四、發票用紙
“福建省××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采用無碳復寫紙印制,其中:發票聯使用60克無碳復寫紙,水印有“福建地稅”區域防偽標識。
五、兌獎憑證
(一)兌獎憑證設置在發票聯右側,規格54mm×139.7mm;
(二)“兌獎憑證”字體下方空白處,各地可根據實際需要印制“(市區)”等內容;
(三)“刮獎區”涂層下方空白處,各地可根據實際需要自上而下自行印制兌獎說明及條形碼。
(四)網上查詢發票時,兌獎憑證不顯示。
六、執行時間
“福建省××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福建省××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票樣
行業代碼 種類代碼 發票名稱 規格 文字 聯次 發票聯用紙 是否省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