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稅協發[2014]9號 2014-5-16各稅務師事務所:
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關于頒布《注冊稅務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關于開通2014年度遠程繼續教育課程》的通知要求,現就我省執業注冊稅務師繼續教育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執業注冊稅務師每年接受繼續教育培訓脫產和非脫產時間累計不得少于72學時,每學時按45分鐘計算,按照實際參加時間確認。脫產培訓1天按8學時計入繼續教育總學時。
二、參加中稅協舉辦的繼續教育脫產培訓,按照實際參加時間計入學時;參加省稅協舉辦的繼續教育脫產培訓時間按24學時計入,超過24學時按實際參訓時間確認;稅務師事務所結合自身需求和業務實際,對所內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每人每年不少于12學時。
三、稅務師事務所具備下列條件,可向省稅協在網上提交培訓申請,經批準后,可自行承辦脫產培訓班,培訓時間可計入當年脫產培訓學時:
(一)具備健全的內部培訓制度和科學的培訓計劃;
(二)能夠提供符合培訓要求的師資、內容、場地和設施;
(三)連續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24學時;
(四)在每年一季度前向省稅協提出自行承辦培訓申請;
(五)培訓期間省稅協組織進行抽檢考核培訓合格。
對已參加中稅協、省稅協和稅務師事務所自行承辦執業注冊稅務師各類面授培訓班的相應學時可計入當年脫產繼續教育培訓總學時。
四、已參加中稅協、省稅協和稅務師事務所自行承辦的執業注冊稅務師各類面授培訓班總學時不足72學時的,仍應參加中稅協網校學習補足72學時。當年已參加中稅協、省稅協和稅務師事務所自行承辦的執業注冊稅務師各類繼續教育面授培訓班的,不再重復安排其他脫產繼續教育培訓。
五、執業注冊稅務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上述繼續教育培訓的,應向省稅協寫出書面報告,陳述不能參加理由,經省稅協批準后可以順延一個年度,但不得影響下一年度繼續教育學時的完成。對未完成和無故不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也不向省稅協書面說明理由的執業注冊稅務師年檢不予通過。
六、各稅務師事務所要提高對繼續教育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所長要親自抓、帶頭學。要支持和鼓勵執業注冊稅務師和非執業注冊稅務師及助理審計人員積極參加遠程繼續教育培訓,要指定專人負責,認真落實遠程繼續教育“管理員”制度,建立“檢查登記”制度,有計劃地安排好每年繼續教育培訓,使事務所成為不斷學習進取創新的學習型團隊。參加遠程教育培訓的執業注冊稅務師應參加網??荚?,考試成績作為通過年檢的依據之一。年齡滿60周歲的執業注冊稅務師可自愿參加網校培訓,不愿參加的,應由稅務師事務所組織對其進行相應學時的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七、從今年起,各事務所要建立“遠程繼續教育檢查登記上報制度”,每年9月起,管理員每月要對本所參加遠程繼續教育學習情況進行檢查,填寫《遠程繼續教育學習進度表》,并將此表于每年12月31日前上報給省稅協,郵箱:zjctaa@sina.com,省稅協根據學習進度情況進行通報。省稅協負責教育培訓聯系人:潘秀煌,聯系電話:0571-85828661,手機13777571386.
附件:遠程繼續教育學習進度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