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辦理差額征稅備案應提交什么材料?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差額征稅有關事項的公告》(閩國稅公告〔2012〕7號)[2013年9月1日起失效]第二條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允許差額征稅的,應按應稅服務的具體項目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交《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差額征稅備案登記表》(附件1),申請辦理增值稅差額征稅備案登記。未按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不得執行差額征稅。”
最新文件——閩國稅公告[2013]5號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差額征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因此,納稅人需要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交《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差額征稅備案登記表》,申請辦理增值稅差額征稅備案登記。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增值稅免稅備案需要攜帶什么材料?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事項的公告》(福建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號)規定,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增值稅免稅備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增值稅稅收優惠備案表》(附件1)一式三份; 2.《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資格登記證》或其他相關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收取或支付合同全部價款、費用的結算賬戶賬號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因此,請貴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規定進行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