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稅局負責人說,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兩方面,企業所得稅減按20%征收,以及今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根據稅務總局前不久發布的《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凡符合小微企業規定條件,無論采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稅,均可享受這些優惠。
相關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
對于申請審批調整為備案制后具體如何操作,該負責人介紹,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在年度中間可以自行享受優惠政策,不必先申請批準,年度終了匯算清繳報送申報表時將企業從業人員、資產總額情況報稅務機關備案即可。
據記者了解,由于發文時間和稅務機關修改納稅申報軟件等問題的原因,很多小微企業在文件發布之前預繳2014年所得稅時,來不及享受減半征稅政策。關于新舊政策的銜接問題,市國稅局負責人表示,在新政出臺前,已預繳2014年所得稅而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的小微企業,可在以后應預繳的稅款中抵減。預繳時享受了優惠,但年度匯算清繳時超過規定標準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
目前,市國稅局已將2013年度預繳期申報利潤0—10萬元企業名單下發至各縣區局進行清分并核實。該負責人稱,對符合優惠條件的企業將開展個性化服務,鼓勵、輔導和幫助企業辦理享受優惠的相關手續,切實增加全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戶數,在惠企數量和質量上提高工作成效。
小微企業要達到什么認定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要符合中央規定的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如果是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若是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沿革
針對小微企業發展,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除稅法規定稅率由法定的25%降低為20%外,從2010年開始,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的,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2012年,把減半征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擴大到6萬元以下。根據國務院最新的決定,從2014年開始至2016年底,把減半征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由6萬元再擴大到10萬元以下。
附 錄——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發布梳理:
(1)《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33號)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4號)規定,2011年繼續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規定,為了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微企業流轉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6)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明確征管具體規定——二、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按照規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需稅務機關審核批準,但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同時將企業從業人員、資產總額情況報稅務機關備案。
政策解讀——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就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答記者問
會計處理——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會計處理<孫宏偉> 財會[2013]24號: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相關政策——
小微企業匯算清繳九項稅收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提示
《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財稅[2014]34號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影響 <廈門國稅> 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總結 <江蘇地稅>
總局觀點——
小微企業稅收概念包括三個標準 總局在線解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