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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積轉增注冊資本需繳印花稅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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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天河區地稅局稅務人員在對某公司進行印花稅專項核查工作時發現,該企業正在辦理稅務登記變更,其注冊資本有新增情況,共計有106.8億的盈余公積轉增為注冊資本。 為此,稅務人員對企業進行了納稅輔導,明確注冊資本的增加應當按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企業亦積極配合繳納了該筆稅款534萬元。 據介紹,根據印花稅法的相關規定,印花稅中“營業賬簿”稅目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稅率為萬分之五,如果以后年度“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有增加的,就其增加部分補貼印花。 廣州地稅提醒,企業在實際工作中將盈余公積轉增為注冊資本時,應及時就其新增注冊資本部分繳納印花稅。 資本公積賬戶簡介 實收資本賬戶的檢查 “公積”名詞細心辨 詳解盈余公積和資本公積.doc 注冊資本能否小于實收資本? 盈余公積轉增資本后的額度限制? 現行公司法規引發的相關會計問題 上市公司的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涉稅問題有哪些? 納稅人要視同股利分配繳納個稅的五種情形 盈余公積包括哪些具體項目?如何提取?對于提取又是如何核算的 上市公司利潤分配的納稅影響與處理 資本公積有哪些明細項目?哪些可以直接轉增資本? 股東借款涉及稅法、工商法、金融法和刑法籌劃風險分析 對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應該掌握哪些重點內容? 法定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是按企業當年可供分配的利潤提取嗎? 國稅發[1997]198號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 國稅函發[1998]333號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 魯地稅函[2009]97號關于企業類型變更過程中實收資本變動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蘇地稅函[2009]132號資本公積等轉增實收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應付福利費余額轉資本公積是否調增? 公允價值變動增加資本公積應補印花稅 尚未清退的租賃保證金轉入資本公積涉及哪些稅項及賬務處理? 其他資本公積應繳納印花稅嗎? 資本公積方面的規定,新舊會計制度有哪些主要區別? 計入“資本公積”的專項資金是否免繳企業所得稅 股票股利、送新股、配股以及盈余公積轉增資本在實質意義和會計處理方法 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投資方方企業需要繳納什么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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