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商企字[2014]13號 2014-12-30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機關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市場主體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和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市場主體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主體
全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的主體,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和湖南工商紅盾信息網,按本《通知》公示范圍公示行政處罰信息。
二、公示范圍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作出的各類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三、公示時限
全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行政處罰決定改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行政處罰信息進行公示。
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屆滿5年的,記錄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但不再公示。
四、公示內容
(一)主要內容。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信息摘要。行政處罰信息摘要的內容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行政處罰當事人基本情況、違法行為類型、行政處罰內容、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日期。
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摘要信息由公示系統根據案件錄入資料的相應信息自動生成,無需在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另行制作行政處罰信息摘要。
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信息摘要樣式參見附件1。
(二)行政處罰決定改變的情形。行政處罰決定出現因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其他原因被變更、被撤銷或者被確認違法等被改變情形的,應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以醒目方式進行標注。標注內容包括變更、撤銷或者確認違法等決定的作出機關名稱、內容、作出日期等相關信息。
(三)保密性規定。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不得泄露國家秘密,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應當刪除涉及商業秘密的內容以及自然人住所(與經營場所一致的除外)、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等個人信息。以上有關信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為需要予以公示的,應當根據《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公示途徑和程序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系統根據省局案件處罰系統案件類型將行政處罰公示信息數據分別自動識別導入到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和湖南工商紅盾信息網,無需人工重復錄入。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企業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級將要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作形式審查和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案機構對下級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內容進行監督。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示行政處罰信息的情況進行抽查。
(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行政處罰當事人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注冊登記且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信息,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進行公示。
行政處罰當事人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且適用一般程序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行政處罰決定改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湖南省工商局將行政處罰信息發送至國家工商總局信息交換系統,國家工商總局信息交換系統再自動將有關信息發送至當事人登記機關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部門,由其協助在收到行政處罰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行政處罰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載于企業名下,進行公示。
(二)湖南工商紅盾信息網。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作出的各類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均需通過湖南工商紅盾信息網進行公示。
根據《工商總局關于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意見(試行)》的規定,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形成的假冒偽劣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信息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湖南工商紅盾信息網和本單位門戶網站或者專門網站進行公示。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注冊登記的市場主體,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假冒偽劣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信息,應當同時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進行公示。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行政處罰信息的公示工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全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執法辦案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執法辦案水平,熟練掌握操作案件處罰系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企業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法制部門應加強對案件的核審把關,具體辦案機構應當依法依規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按照紙質行政處罰決定書樣式在案件處罰系統中及時、準確錄入行政處罰信息。
(二)強化公示責任。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按照“誰辦案、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具體辦案機構和人員對信息公示產生的法律責任和后果承擔全部責任。對沒有依法履行職責的,由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依法公示信息。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所有行政處罰案件必須通過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處罰系統辦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案機構要嚴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基本格式,以及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告知單要求填錄有關信息。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行政處罰信息將被公示,保障其知情權。無需再在行政處罰決定書末尾加注“本次處罰決定將依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主體違法行為記錄公開辦法》予以公開。”
(四)及時查找不足。省局對行政處罰信息錄入常見問題進行了歸集,并制作了行政處罰案件隱私信息配置功能說明書。各市州工商局、省局機關相關部門可在省局內網下載查閱,同時,可進入http://172.25.130.164/punishmentpublicity.html查看本單位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情況。全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其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更正。
附件下載:doc文件
1、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文書格式
2、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告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