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簡化城鄉參保人員辦理單位職工參保手續的通知
各用人單位、參保個人:
為切實減輕參保人的負擔,方便用人單位為已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居民(以下簡稱城鄉參保人員)辦理在職職工參保手續,提高用人單位參保時效,從2013年9月1日起,城鄉參保人員就業轉單位職工參保,由原來城鄉參保人員先停保,單位后參保的方式,改變為用人單位辦理職工參保登記同時(含網站參保),地稅社保系統一并完成個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停保手續,無需個人再到社區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停保。
特別提醒:此類居民參保人員不在用人單位就業后,可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當年度內,自愿向戶籍所在村(居)委會申請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或到地稅辦理靈活就業、失業個人參保,以保證其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相關待遇的享受。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