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地稅局了解到,為助力全區電子商務發展,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日前出臺的《內蒙古加快電子商務發展若干政策規定》中,明確提出電子商務企業可享受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 這些政策包括: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電子商務企業,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電子商務企業,免征營業稅。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的小微電子商務企業,其所得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免征其中地方分享部分。 此外,電子商務企業和主營業務屬于《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的項目,且收入達到企業的70%以上,可享受按15%稅率征收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內蒙古自治區還積極培育并鼓勵具備條件的電子商務及相關服務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和軟件企業認定,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此類企業可享受稅收優惠;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電子商務企業銷售的蔬菜,以及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電子商務企業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除了稅收優惠政策外,內蒙古自治區還在工商登記、重點項目用地、融資、物流、財政等方面加大對電子商務的政策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