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8.22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財政局等部門關于建立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青政辦字[2009]122號)要求,我市建立了股權變更“先控稅、后變更”,從源頭上抓好稅收征管的協稅護稅模式,極大地促進了我市財源建設工作。
近年來,隨著經濟活動的日益頻繁,股權變更的原因也日趨多樣化。為進一步完善股權變更登記制度,現根據我市實際,對原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制度進行補充完善,具體內容如下:
一、對引起企業股東股權變更的所有事項全部納入稅源監控登記范圍,包括企業股權轉讓、贈與,發生合并、分立、增資、減資及其他涉及股權變更的行為。
二、《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表》由股權變更企業的主管稅務機關出具。
三、《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表》均由稅收征管軟件打印,不再手工填寫。
四、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實行。
附件:
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表
青 稅 字 號 單位:元
納稅人名稱(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