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適用范圍
餐飲娛樂、美容美發、足浴桑拿等業務。
(三)啟用時間
2013年6月。
(四)管理使用規定
1.納稅人直接登錄我局網站(http://www.xm-l-tax.gov.cn/)在線開具。
2.在我局機房停機或者網絡通訊故障時可采用網上離線開票方式輔助開具發票。納稅人在我局網站上下載客戶端軟件后,在本地計算機通過客戶端開具發票。開具發票后,不得改動開票信息,并于48小時內上傳開票信息。
3.納稅人應按照《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票換版及網上開票相關事項的公告》(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4號)中對網上開票相關管理事項的規定領用、開具、使用有獎機打票。
4.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納稅人供票、領票、網上開票的日常輔導工作。
二、獎項設置
有獎發票布設3檔獎金,分別為:20萬元、100元、10元。
三、兌獎規定
(一)兌獎流程
1.凡中獎金額為800元(含)以下的中獎者,由提供發票的納稅人(商家)當場給予兌獎。兌獎前中獎者已經撕下兌獎聯或刮開兌獎碼區的,商家可拒絕為其兌獎。
2.凡中獎金額為800元以上的中獎者,須持發票原件(發票聯和兌獎碼區必須完好)、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廈門市地方稅務局任一辦稅服務廳辦理兌獎手續。中獎1萬元以上的獲獎者先提供以上資料辦理兌獎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無誤后再通知領取獎金。
3.中獎者未在消費現場兌獎的,可在規定期限內,持發票原件(發票聯和兌獎碼必須完好)到廈門市地方稅務局任一辦稅服務廳兌獎。個人中獎者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單位中獎者需攜帶單位收款憑證及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開具有獎機打票的納稅人(商家)為中獎者兌付獎金后,應于規定期限內登錄我局網站辦理兌付手續,持《有獎發票墊付獎金領取通知書》并加蓋納稅人印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墊付獎金。
5.開具有獎定額票的納稅人(商家)為中獎者兌付獎金時,應將有獎定額發票上的兌獎憑證沿騎縫線整齊剪下,憑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兌獎聯原件,匯總填報《有獎定額發票兌獎憑證粘貼單》和《代墊有獎定額發票獎金領取單》并加蓋納稅人印章,在規定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代為兌付的獎金。
(二)兌獎期限
1.個人、單位有獎發票中獎的兌獎期限為開具發票之日起30日內。
2.開具有獎機打票的商家為稅務機關代為墊付的獎金應在開具發票之日起30日內上網辦理獎金兌付手續,領取期限為開具有獎機打票當月起的1年內。
3.開具有獎定額票的商家為稅務機關代為墊付的獎金,應在開具有獎定額票當日起90日內匯總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代墊獎金。
(三)中獎發票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兌獎:
1.非法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的發票;
2.已作廢的發票及紅字發票;
3.票面嚴重破損、污染,發票代碼、號碼等有主要項目內容不能辨認的以及票面涂改的發票;
4.超過兌獎期限的發票;
5.未加蓋發票專用章或加蓋的印章與發票開具單位不符的發票;
6.兌獎時,兌獎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
7.未按發票管理規定開具的發票。
(四)納稅人(商家)為稅務機關代兌付獎金,稅務機關按其代墊獎金總額的百分之二支付手續費。
(五)個人中獎所得,應按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負責兌獎的稅務機關實行扣繳。企業中獎所得,應計入當期收入,申報企業所得稅。
四、查詢與舉報
(一)單位和個人取得網絡發票時,應及時查詢驗證網絡發票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二)在線開具的網絡發票可即時查驗,客戶端開具的發票請于開具48小時后查驗。查驗方式:登陸“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實名網站(http://www.xm-l-tax.gov.cn/);下載“廈門地稅手機客戶端(app)”掃描二維碼;撥打12366;上門提交發票鑒定申請。
(三)對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舉報方式:登陸“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實名網站(http://www.xm-l-tax.gov.cn/);撥打12366;上門舉報。
五、過渡期說明
(一)《廈門市服務業有獎定額發票》使用說明
1.我局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供應《廈門市服務業有獎定額發票》(以下簡稱有獎定額票)200元、500元面額發票。
2.2013年之前印制的有獎定額票兌獎期限及代墊獎金兌付期限為2014年3月31日止。
(二)發票繳銷
納稅人分批次啟用有獎機打票后,主管稅務機關停止供應有獎定額票。納稅人應在啟用有獎機打票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繳銷未使用的所有面額版的有獎定額票。
六、其他事項
(一)該行業除起征點以下納稅人使用定額發票(可申請領用有獎機打票)外,其余均使用有獎機打票。
(二)我局將按納稅人經營規模,在2013年內分批次推行刮獎通用機打發票。納稅人可根據經營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提前使用有獎機打票。
(三)《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服務業刮開式有獎定額發票試行辦法》的通知>》(廈地稅發[2006]59號)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廢止。此前文件與本公告相抵觸的一律廢止,按本公告執行。
(四)本公告由廈門市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
特此公告。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啟用〈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的公告》的解讀
一、為什么要啟用《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9]142號確立的“簡并票種、統一樣式、建立平臺、網絡開具”的發票工作思路,發票管理將從“以票控稅”向“信息管稅”轉變。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積極作為,根據實際推進網絡發票進程,為稅源監控提供信息。根據廈門市網絡發票推廣實際情況,我局決定在2013年實施餐飲娛樂等行業發票改革,啟用《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其意義:一是有助于提高納稅人鑒別發票真偽的能力,降低稅收風險;二是能推動我局發票管理信息化的進程,實現網絡票“全面推廣”到“全面使用”的轉變;三是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征管模式改革趨勢,有利于進一步探索電子發票的應用。
二、公告中關于新票樣管理規定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國家稅務總局《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網絡發票是指符合國家稅務總局統一標準并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公布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因此,管理規定要求納稅人應直接登錄我局網站在線開具。
國家稅務總局《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網絡出現故障,無法在線開具發票時,可離線開具發票。開具發票后,不得改動開票信息,并于48小時內上傳開票信息。”
國家稅務總局《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開具網絡發票應登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如實完整填寫發票的相關內容及數據,確認保存后打印發票。”《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票換版及網上開票相關事項的公告》(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4號)對發票領用、開具、使用作出具體規定,該票樣采用網上開票方式開具,應按照上述規定進行管理。
三、如何開具有獎機打票的紅字票與作廢票?
國家稅務總局《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網絡發票全部聯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證明,通過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金額為負數的紅字網絡發票。”第九條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作廢開具的網絡發票,應收回原網絡發票全部聯次,注明”作廢“,并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中進行發票作廢處理。”有獎機打票符合總局對網絡發票的定義,其紅字票與作廢票的開具應按照以上條款執行。
四、開票方(商家)在我局網站辦理獎金兌付有什么便利?
在我局網站辦理獎金兌付能給開票方(商家)可以帶來以下便利:一是免除逐張粘貼紙質兌獎憑證的工作,二是商家不需再填寫代墊獎金匯總單據,免除到稅務機關上門申請的環節,可以足不出戶完成代墊獎金兌付申請。三是通過網站生成領取通知書,為開票方(商家)上門領取獎金提供便捷。
發票樣式: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第一聯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刮獎通用機打發票-第二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