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公司因產品霉變損失30萬產品,計入營業外支出并向稅務局報備稅前列支損失,但未就該損失做增值稅進項轉出處理。被責成補繳增值稅5萬余元,并調減當年課稅所得額5萬余元。
稅官提醒:非正常損失一要定性是否非正常,二要判定是否需進項轉出,三要報備才能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