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 2015-02-10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池、涂料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號),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和涂料征收消費稅。現將有關征收管理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稅種登記及稅收優惠辦理
生產、委托加工電池、涂料的消費稅納稅人應于2月28日前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辦理消費稅稅種登記。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應持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該檢測機構的認定證書,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辦理稅收優惠相關事宜。
新增的電池、涂料消費稅納稅人,應當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消費稅稅種登記,并按照本條第二款規定辦理稅收優惠相關事宜。
二、關于納稅申報辦理
稅款所屬期為2015年2月的電池、涂料消費稅納稅申報采取紙質報送的方式申報。電池、涂料消費稅納稅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相關事宜。
稅款所屬期為2015年3月及以后的電池、涂料消費稅納稅申報將開通網上申報方式。
三、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申報案例——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電池、涂料消費稅申報指引及案例解析
相關附件:
附件1.稅目.docx下載:docx文件
附件2.電池消費稅申報案例.docx下載:docx文件
附件3.涂料消費稅申報案例.docx下載:docx文件
行業建議——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號:涂料消費稅政策繃緊行業神經
總局解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池涂料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相關政策——財關稅[2015]4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