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海南省地稅局房地產稅收管理處開展2014年6月在線訪談活動,海南省地稅局副局長張俊芳做客訪談室,就“耕契兩稅,稅收政策”專題與網友實時交流,海南省地稅局房地產稅收管理處陳潔處長主持訪談。該業務處室骨干參與訪談活動。
今天,我們邀請到海南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張俊芳同志走進訪談直播間,主要圍繞耕地占用稅、契稅相關政策問題與廣大納稅人、網友進行在線交流,現場解答網友的提問,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有請張副局長!
(嘉賓)張俊芳:主持人好!大家上午好!我首先向長期以來一直關心、理解和支持省地稅局耕契兩稅工作的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謝!今天非常高興能夠通過“在線訪談”這個平臺,與廣大納稅人、網友進行互動交流,希望大家暢所欲言,對耕契兩稅管理工作多提意見和建議。
(主持人)陳潔:現在已經有網友提問了,讓我們一起看下網友們的問題:
藍天:我公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現要增加容積率,向國土補交的土地增容費是否要補交契稅?
(嘉賓)張俊芳:您好!因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確定的土地用途,或者提高出讓合同約定的建筑容積率,增加建筑面積,受讓人補繳土地出讓金的,補繳額應計入契稅計稅依據。謝謝!
yellow:本人辦理房產過戶,房產證上注明是商用,但是我實際上是用作住宅用途,是否應享受住宅的契稅優惠政策?
(嘉賓)張俊芳:您好!房屋用途的認定應以房產證上標注的用途為準。謝謝!
bingo:我繼承了我叔叔的一套房子,是不是可以享受契稅的減免啊?
(嘉賓)張俊芳: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036號)規定,“一、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因此,您繼承叔叔的房產,不能享受相應的契稅減免。謝謝!
ronaldo:請問,我公司從甲公司買了一塊地,但沒有辦理土地產權過戶,現在直接轉讓給丙公司,我公司應該繳納契稅嗎?
(嘉賓)張俊芳: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轉讓土地有關稅收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645號)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抵押或置換土地,無論其是否取得了該土地的使用權屬證書,無論其在轉讓、抵押或置換土地過程中是否與對方當事人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屬證書變更登記手續,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土地的權利,且有合同等證據表明其實質轉讓、抵押或置換了土地并取得了相應的經濟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對方當事人應當依照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等相關稅收。”因此,貴公司受讓甲公司土地的行為應該繳納契稅。謝謝!
小亮:請問,我讓房地產開發公司替我代繳契稅,納稅期限有什么規定嗎?
(嘉賓)張俊芳:您好!根據《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契稅繳款期限的公告》(2014年第8號公告)規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代繳房屋權屬轉移契稅的,繳款期限為自代收契稅之日起90天內。謝謝!
海之南:我公司與當地政府簽訂了《集體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將兩塊集體土地出讓給我公司,使用年限為50年。我公司是否應繳納契稅?
(嘉賓)張俊芳:您好!集體土地出讓行為目前不屬于契稅的征收范圍。謝謝!
bling:經法院判決作價抵債的房產,契稅計稅價格如何確定?
(嘉賓)張俊芳:您好!通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并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裁決書、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承受抵債房屋和土地的,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上述法律文書載明的抵債金額。謝謝!
taxquestion:我公司取得一塊以股權投資進來的土地,后改變土地性質進行房地產開發,問進行土地變性時補交的費用是否要補繳契稅?
(嘉賓)張俊芳: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662號)文件規定,對納稅人因改變土地用途而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應征收契稅。計稅依據為因改變土地用途應補繳的土地收益金及應補繳政府的其他費用。謝謝!
biubiu:我于2010年10月20日,購買普通住房一套,并于同期開具了購房套數證明,因特殊原因于2012年10月才辦理契稅納稅申報,問能否憑2010年10月20日開具的家庭唯一住房證明享受契稅減免?
(嘉賓)張俊芳:您好!不能。根據《海南省地方稅務局契稅申報納稅業務操作規范》(瓊地稅發[2012]120號)文件規定,市(縣、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用于辦理簽訂購房合同證明家庭唯一住房套數的,有效期為30天。謝謝!
yellow:本人于11年前在海南買了商品房,合同上寫契稅是1.5%,交房時卻要交契稅3%,這是為什么?
(嘉賓)張俊芳:您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文件規定,從2010年10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我省的契稅稅率為3%,如果您的房子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的優惠條件,就可以減按1.5%征收。根據《海南省地方稅務局契稅申報納稅業務操作規范》(瓊地稅發〔2012〕120號)規定,2010年10月1日以后交易的符合減免契稅的業主需提供“家庭唯一普通住房”證明或首次購房家庭唯一普通住房證明。關于“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納稅人提供所購房產所在地房管部門提供的“家庭住房情況查詢證明”;二是納稅人提交除了購房所在地以外其他地區沒有房產的書面誠信保證書。謝謝!
小亮:請問,我公司之前租賃了村委會的耕地建廠,繳納了耕地占用稅,現在租賃期滿了,我公司不再租賃。以前繳的耕地占用稅可以退還嗎?
(嘉賓)張俊芳:您好!貴公司占用耕地建設廠房,改變了耕地的用途和形狀,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并繳納耕地占用稅。由于耕地占用稅是一次性征收的行為稅,繳納的耕地占用稅不能退還。謝謝!
椰子樹888:請問,我辦個私人診所,可以享受耕地占用稅的減免優惠嗎?
(嘉賓)張俊芳:您好!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只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醫院,其專門用于提供服務的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占用耕地才享受免稅優惠。根據衛生部門的規定,診所不具備醫院的構成條件,不屬于醫院范疇。因此不能享受相應的耕地占用稅減免優惠。謝謝!
誰能回答我:我買房子附屬的車庫要不要交契稅啊?
(嘉賓)張俊芳:您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屋附屬設施有關契稅政策的批復》(財稅[2004]126號)規定,對于承受與房屋相關的附屬設施(包括停車位、汽車庫、自行車庫、頂屋閣樓以及儲藏室等)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征收契稅。對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移變動的,不征收契稅。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果是單獨計價,按照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征收契稅。如果是與房屋統一計價,使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謝謝!
J羅:函授學校占用耕地建設教育用房,可否免繳耕地占用稅?
(嘉賓)張俊芳:您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規定,對學校、幼兒園經批準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享受免稅的學校用地的具體范圍是:全日制大、中、小學校(包括部門、企業辦的學校)的教學用房、實驗室、操場、圖書館、辦公室及師生員工食堂宿舍用地。學校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稅。職工夜校、學習班、培訓中心、函授學校等不在免稅之列。謝謝!
start:我公司由于施工需要,臨時占用耕地搭建了工棚。在恢復原狀后,是否可以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嘉賓)張俊芳: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臨時占用耕地,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納稅人在批準臨時占用耕地的期限內恢復所占用耕地原狀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所稱臨時占用耕地,指納稅人因建設項目施工、地質勘察等需要,在一般不超過2年內臨時使用耕地并且沒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為。謝謝!
pinkman:我公司占用草地建設奶牛飼養廠,請問是否繳納耕地占用稅?
(嘉賓)張俊芳: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規定,暫行條例第十四條所稱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指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而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具體包括:…畜禽養殖設施。因此,貴公司建設奶牛飼養廠不需繳納耕地占用稅。謝謝!
海之南:個人在海南購買普通住房,關于家庭唯一住房證明該如何開具?
(嘉賓)張俊芳:您好!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規定,房地產主管部門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納稅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包括家庭全部成員,即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納稅人應向征收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契稅申報納稅業務操作規范的通知》(瓊地稅發〔2012〕120號)規定,2010年10月1日以后交易的符合減免契稅的業主需提供“家庭唯一普通住房”證明或首次購房家庭唯一普通住房證明。關于“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納稅人提供所購房產所在地房管部門提供的“家庭住房情況查詢證明”;二是納稅人提交除了購房所在地以外其他地區沒有房產的書面誠信保證書。謝謝!
(主持人)陳潔:各位網友,本次在線訪談活動即將結束。由于時間關系,一些網友的提問尚未答復,我們將于訪談結束后繼續解答,并在海南地稅網站“在線訪談”欄目的“歷史回顧”中發布訪談記錄。感謝各位網友,感謝張副局長。
(嘉賓)張俊芳:今天各位網民朋友提的問題都很好,我們互動交流非常愉快,效果我覺得也不錯。感謝大家!今后我們將繼續借助“在線訪談”這個平臺,加強與納稅人的互動交流,廣泛征求納稅人對稅收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規范稅收執法,提升服務水平,為建設海南國際旅游島和推進海南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同時,歡迎廣大納稅人繼續關注和參與在線訪談活動,一如既往地支持和監督我們的工作。
(主持人)陳潔:本次訪談到此結束,十分感謝各位網友的熱心參與和支持。我們還將繼續推出不同主題的在線訪談活動,敬請關注。下期再見!